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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新方针剑指何方

谁为城市的建筑设计把关?


  当前,一些国内城市的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缺乏特色且文化传承堪忧,由此引发的城市跟风攀比、建筑师指导思想混乱更埋下多重隐患。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并针对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城市规划定位,提出了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为我国“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城市发展勾画出清晰的“路线图”。


  作为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若干意见》更是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为厘清设计思想、正本清源指明方向。


  “文件为近年来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建筑外形而牺牲功能、过度追求炫耀而混乱文化取向敲响了警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说。


建筑方针一脉相承


  2000年前,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提出“实用、坚固、美观”的建筑原则,成为建筑经典思想,至今仍启迪着世界的建筑学人。


  195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设计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的设计中,必须全面掌握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1986年,原建设部总结以往建设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新的建筑技术政策,指出建筑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方针。


  “与上世纪50年代提出的建筑方针相比较,新方针去掉了‘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修饰语,增加了‘绿色’一词,强调城市建设对环境的保护、宜居和重视节能,把城市建设融入到大自然中去,这是我们几十年来建设总结出来的教训,因而更适合于当前国情。”上海市建筑学会理事长曹嘉明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经济短缺时代,美观不仅放在第三位,而且只是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即使艺术价值在今天已被充分重视和关注,但建筑有其使用功能的特殊性,无论何时,“适用”仍是第一位的,不顾功能的“奇奇怪怪”建筑过于追求“视觉效果”,违反结构科学原理,“这种浪费钱财的做法在任何时代和社会都必然被唾弃。”


  “我国的建筑方针对建筑最基本要素做了最简单的概括。这一方针既讲了目的,又讲了手段,是建筑创作的指导思想。时至今日,中国的建筑方针仍是一个常议常新的话题。”业内建筑师坦言,正是在这些方针指导下,中国出现了一批适用、经济而又美观的建筑。


  但是,随着我国出现前所未有的建设高潮,加上国外各种建筑思潮的涌人,既定的建筑方针逐渐被人遗忘,甚至被认为是束缚建筑创作的条条框框而加以摒弃,一些盲目追求大气魄、高标准、新奇特,不合国情、违背建筑目的性的畸形建筑逐渐多了起来。


  “读到‘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时,我想起的是美国新古典建筑鼻祖罗伯特·斯特恩亲口说出的名言:‘那些张牙舞爪的建筑,只能娱乐你五秒钟’。”网友刘德科对《若干意见》表达了上述看法。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之所以出现不少“大洋怪”建筑,与地方领导片面追求地标性建筑也有关。“地标性建筑能成为城市‘名片’,带动外来投资以及实力企业的进驻,进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高度不断刷新的原因,则是地方政府希望借助‘第一高楼’提升区域知名度。”业内专家称。


建筑师地位有望强化


  《若干意见》提出: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为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使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


  “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建筑师地位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建筑师由于在工程设计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并对其设计的工程项目负责,这是‘责、权、利’的充分体现。”为此,曹嘉明强调,应纠正目前“建筑师”话语权丧失、沦为“画图匠”的尴尬局面。同时,建筑师要有更高的专业能力,改变对工程项目责任模糊的现状,保证从设计到施工的完整度。


  “建筑‘八字方针’可以让各级领导干部尊重建筑设计规律,不再好大喜功。”某建筑师表示,地方建设标志性建筑,大都是当地主政者想让民众知道这个建筑是谁在任拍板建造的,让人对这个城市留下深刻印象。但是这些行为中又隐含着很多官员个人爱好的成分,他们常常把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认为好的建筑拿来模仿、抄袭、复制,或者是用贪大求洋、媚俗怪异来吸引民众的眼球,以至于触及到公众审美底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一些建筑设计公司为了在设计竞争中取胜,千方百计迎合当地主要领导的喜好。他们不是把功夫用在设计上,而是花在打通各种关节上。这也形成了该领域的腐败土壤。”这位建筑师说。


  “‘建筑师负责制’将成为建筑业管理的‘顶层设计’,这也将成为下一阶段的突破口和工作重点。”曹嘉明认为。


  “读到‘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时,我想到了程泰宁院士的感叹:这位已经年逾八十仍在认真画图的建筑师,在竞标政府的公共项目时,竟然被要求必须借用外国建筑事务所的名义才能参与,即使他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也只能接受如此屈辱的方式。他不是要谢绝老外,他要的只是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对此,刘德科同样直言不讳。


  “秋裤楼”、“元宝楼”……现在很多建筑得了不光彩的别名。但在杨保军看来,建筑是八大艺术门类之一,理应倡导开展正确的建筑评论。“显然,除了起外号,社会舆论还可以做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