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对湖滨新寓B1组团项目部处罚的决定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好2016319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重要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所有在建工程停工进行了安全、质量等各方面拉网式专项定期和不定期大检查。湖滨新寓B1组团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制度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较大隐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47日安全监督部对湖滨新寓B1组团项目经理赵家峰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附现场隐患照片,限定在本月12日前整改完成并上报工作。18日经安全监督部复查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临边防护问题、电梯井未安装防护门、顶层步脚架未铺设竹笆等7项内容仍然未整改,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依据事实和制度当即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宁明辉字【201539号文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14000元。

二、针对项目经理赵家峰安全意识淡薄,不服从公司管理的行为。2016419日上午公司副总陶腊根会同安全监督部、综合管理部、法务部约谈赵家峰,指出其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找根源,必须在规定期间整改到位,经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赵家峰表示,诚恳接收公司领导的批评,坚决在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不发生类似问题,圆满完成工程项目任务。

三、各项目部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会议重要精神,担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事事落到实处,安全有备无患,切记管好安全生产这条线。要牢记安全第一忘不得,违章作业干不得,侥幸心理有不得,盲目操作了不得的生产经验,始终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能部门要按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工作跟踪检查落实到位,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安全无事故。

附:湖滨新寓B1组团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现场照片(共8页)

                             

 

 

 

 

南京明辉建设集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