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现将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溧安委办字【2017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明辉建设集团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